《出版之门》据北京《法制日报》2007-12-04消息报道:目前,温州私企“蓝登”商标与国际出版巨头“RANDOMHOUSE”商标之间的纠纷,因其牵涉到如何识别英文商标与中文商标的对应和翻译、如何识别英语世界商标的知名度在中文领域的认知度等问题引起业界的高度关注。11月29日,在北京举行的“蓝登”商标争议案媒体说明会,不仅吸引了众多媒体,还吸引了知识产权界和新闻出版界的有关专家、学者。
据报道,提起这场商标争议的一方是是全世界规模最大、国际化程度最高的英语大众图书出版商──美国伦道姆豪斯公司,被争议一方是温州市蓝登图书有限公司。伦道姆豪斯在向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的《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中提出,其“Random House”商标主题是“Random”,“House”为行业通用名称。“蓝登”商标是对“Random House”商标主要部分的翻译。尽管原真动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叶青律师指出,这家美国企业在中国并没有注册“蓝登”中文商标,但伦道姆豪斯认为其商标是国际驰名商标,因此申请商评委撤销蓝登图书的“蓝登”商标。至于蓝登图书,是于1999年在浙江温州创立的。多年来,蓝登图书先后荣获“浙江省图书发行双优单位”、“中国图书发行双优单位”、“浙江十佳有影响力的出版物批发单位”、多届“文明私营企业”等荣誉。叶青透露,蓝登图书以“蓝登”作为商号及商标名称,于2000年3月21日申请,2001年7月28日在国际分类第16类核准注册。其寓意为“‘蓝’即蓝色,象征大海,象征智慧,寓意学海无涯,知识无价;‘登’即攀登,登高,象征在知识的海洋里漫漫求索,不断跨越事业高峰”。“蓝登”也成为蓝登图书的创业理念。专家们认为此争议的看点在于“蓝登”是不是复制、翻译了“Random House”,“Random House”在中国是不是驰名商标。叶青认为,蓝登图书的“蓝登”商标是根据自己的商标创意而创立的中文商标,含义固定明确。并且,“蓝登”也不是伦道姆豪斯公司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