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 源
由新闻出版总署组织,全国出版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发行标委会”)制定的中国第一个书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对话标准——《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以下简称《标准》)可望在10月问世。这是记者从9月8日召开的《标准》实施动员会上了解到的。该动员会确定了第一批实施单位名单(见本报第3版附录二)。《标准》的诞生和实施,将清除中国书业多年来由于出版发行供应链之间信息交换无统一标准,供应链企业间的信息资源无法共享的障碍,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国书业长期领受的由于生产盲目、恣意铺货、退货增长、结算困难所带来的行业滞胀与市场流失之苦,亦可望成为提高出版发行业管理水平的突破口。毋庸置疑,其顺利运行,将使整个行业的信息化程度实现革命性的提升。
《标准》定位于多对多的企业数据交换,犹如置于不同系统之间的一座桥梁,为上下游客户提供公共数据接口平台,使企业间数据库能以标准格式相互提供所需数据。其制定以行业信息化现状以及业务需求为根本,以欧美在线信息交换标准ONIX及英格拉姆信息交换标准(详见本报2004年10月15日,1162期,第3版《ONIX产品信息标准》及《英格拉姆Ingram》)为参考,以“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渐进性”为原则,界定了流通业务过程的对话内容;根据范畴定义出10种信息类型以支持15种业务的信息处理;划分了流通信息的交换数据子集;规范化定义了构成图书流通过程中的基本词汇;制定了图书流通信息交换的技术规则。
2004年7月,在新闻出版总署的积极组织下,全国出版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9月,明确了该标准的课题任务。8个月后,形成《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征求意见稿。今年6月开始在业界广泛征求意见。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在《标准》实施动员会上宣布,《标准》进一步扩大实验范围,正式进入“中试”阶段。
业内人士指出,市场需求、政府推动、专家研发、企业协同四力并发,是转变行业观念、顺利施行《标准》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