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东

    备受全国书业关注的新一轮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工作日前正式启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9月13日~14日在成都召开全国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扩大试点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批复精神,对这项重要改革作出具体部署。

    新一轮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按国务院的批复精神和国家发改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修订后的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试点办法运行。与2002年进行的首轮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试点相比,本轮试点在许多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可归纳为“三扩两改”:即扩大了试点范围——在首轮试点的安徽、福建、重庆三省(直辖市)继续试点的基础上,将浙江、江西、山东、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8个省(自治区)纳入试点范围,使新一轮试点扩大至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了招标对象——首轮试点,各地只面向本地区的出版发行单位招标,本轮试点则打破了区域限制,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符合资质的出版发行单位均可跨区域参与投标,而且发行招标从面向书刊发行企业扩大为面向书报刊发行企业。扩大了招标品种——纳入出版招标项目的中小学教材品种不得低于全品种的10%,招标品种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主要学科不得低于40%。改变了招标方式——首轮试点规定既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也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试点地区大多采用的为邀请招标,而本轮试点明确规定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改变了发行投标者的核心资质——首轮试点规定发行投标人必须是国有或国有控股发行单位,而本轮试点改为发行投标人不受所有制限制。这些变化凸显出新一轮教材出版发行招标在突破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和所有制限制等方面的鲜明特色。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范恒山在会上强调,各试点地区要按照跨区域招标的要求,打破教材出版发行领域的地区封锁,鼓励和促进其他试点地区的企业参与本地区的教材出版发行竞标;要打破教材出版发行领域的行业垄断,积极引导新华书店和非新华书店系统的企业开展公平竞争;要按照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打破教材发行领域的所有制限制,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竞标创造条件。

    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发行管理司副司长张福海受总署领导的指派在会上提出,不能把教材招投标简单地理解为只是降低价格,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招投标,使那些导向正确、编写科学、质优价廉的教材得到更加广泛的使用。大力推进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管理体制改革,是出版产业自身发展的需求。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是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商业模式的重要举措。新一轮试点涉及面更广,技术难度更高,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投入。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有关负责人指出,应在教材选用的基础上确定招投标项目;要建立灵活、有效的机制,加强对中标单位的监督,保证教材印制质量,防止垄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