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韦英平
2005年9月8日上午,《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课题工作组在京举行第五次工作会议,传出了出版物发行标准化的实施工作开始进入扩大试点阶段的信息。一度滞后的书业信息化,首次获得了强劲的行业性推动力。科学出版社经营规划部主管夏青认为,信息化包括上游出版社和下游书店各自内部信息系统的建设,图书产品信息和市场信息的双向畅通流动,而标准则为双方系统的对接和信息交换,提供了一个通用的“接口”,就如同为使用不同母语的人们提供一门可以对话的共同语言。
据最新统计,2004年全国出版的图书(包括新版、重版、重印图书)首次超过20万种,其中新书12万余种,平均每天出版330余种。为了便于管理, 图书馆、书店需要编制图书目录。书店编目平均每条花费约10元,图书馆编目每条花费约50元,仅新书编目一项,整个行业每年就要花费7000万元以上,这还没有算上各级书店对书目信息的重复录入,也没有包括出版社打电话、传真、上网传递数据的费用,以及由于信息不准确造成的发货差错、决策失误等损耗,可见在信息化不足、信息不标准、难以交流共享的情况下,书业信息沟通成本之巨。
据估计,目前在市场上流通的图书在30万种以上,如此海量的图书对出版商、批发商、零售书店和读者而言都是一个巨大的考验。面对如此严峻的问题,书业信息化水平却普遍落后于其他服务行业。而在出版业内,书店落后于图书馆,出版社又落后于书店。总体信息化水平低、各环节信息化水平不匹配、不同企业间信息标准不一造成书业信息交换和共享极其困难,整个书业面临着信息化的“拐点”。
书业信息标准化扩大试点
为了推动标准的实施,国家新闻出版署副署长邬书林担任出版物发行标准委员会顾问,发行司副司长张福海担任《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第一起草人,表现了官方的高度重视。
标准化的力量
邬书林表示,总署将本着“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支持态度,狠抓落实,确保实施。虽然《规则》暂时不能成为强制性标准,而只作为推荐性标准,但按照国家对执行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不排除行业作用的规定,假如其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经验皆行得通,将由行业主管部门作为部门要求提出,总署也将以此作为全行业必须遵循的守则。
为了引起试点单位的重视和有效进行,实施策略可谓用心良苦。记者看到,每个实施单位都由社领导、业务、技术部门负责人构成:总指挥,一般是副社长、副总编以上的领导,新华书店则是总经理挂帅;业务负责,一般是发行部或运营部负责人;技术负责,一般是信息中心的负责人。如此安排,有利于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渗透到出版社的战略、业务和技术各个层面。
据了解,国家新闻出版署有关领导希望,过去出版业做不到的很多事情,今后几年都要争取做到。其中的重要一项就是出版业的信息化。
来自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书号中心的信息表明,明年3月起将在30多个出版社实行书号实名制,为解决一号多书扫清道路。与此配套,实施二维码的试点也在进行中。
缺乏权威、准确的统一书目数据,也是行业信息交换不畅的重要因素。人们希望成书前的预编目即CIP数据能够转化成有效的可供书目数据,但是图书实际出版后,书名、定价往往变化很大,造成在版图书信息不准确。从今年开始,总署将对出版社CIP工作进行两年一度的年检,年底还将开通中国在版书目网站,希望建成图书出版信息最快、最全的站点。
电子工业出版社副社长敖然认为:“我们这是‘在小屋里谈大事’。也许5年或10年之后回头看,带动整个行业信息化水平提高的历史性时刻就发生在这里。《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的实施,不仅可以解决出版单位目前存在的库存、退货、对账等难题,还将成为造福全行业,支撑全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拐点’。”
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潘明青说:“这件事下游从九十年代就开始呼吁,当前市场有需求、政府能推动,是推动行业信息化、整合行业信息链很好的时机。”
广智图书软件公司总经理黄为东表示:“从商业和技术看,可以用‘赞叹欢欣’4个字来形容。跟欧美相比,标准设计的核心要素一点不差,只是相对简单,没有那么复杂和精细,但是正好符合我们的技术和商业环境,符合‘急用为先’的原则。”
但是,标准只是为信息化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但如何推进信息化,则取决于行业对信息化的理解。
完美的信息流
很多人的信息化观念,实际上还是“电子化”:有电脑、电话机、打印机、传真机了,能上网,文档处理电子化了。真正的信息化远比“电子化”丰富:利用信息来理顺整个生产流程和销售环节,内部各部门之间信息交流无碍,与外部能进行快捷的数据交换。
人民大学出版社发行部主任王政华对社店数据交换问题的描述,凸显了信息化的必要性。
社店交易一般流程是:书店根据书目下订单——出版社发行员处理订单——书店对发货的处理——书店退货——双方对帐结算,前4个环节是交易环节,后一个环节是信用环节。
书店需要的是动态信息,但是目前不得不“看目采购”。出版社一般提供纸质书目,一年也就更新两三次,信息滞后不说,项目还不全,一般只有书名、编号、每包的册数,缺乏简介等内容。这样,书店不知道又出了什么新书,书目上的书是否好卖,是否有货,有多少,也无法根据图书的详细信息进行有重点的推广。因双方信息不对称,可能书店订购某本书时,实际上已经不可供(没货)了。
为了解决新书信息告知不及时的问题,出版社采用主发的方式,也就是不管是否适合书店卖就把书发过去。这样书店就很被动,可能无法有效销售,库存压力也比较大。
在一般情况下,发行员收到书店订单后,根据库存状况打出发货清单,交由库房配货并附上发货清单。由于发行员得到的库存信息比较旧,可能库房已经没货了,或者配货出现错误,比如《经济学》这本书,人家订的是第二版的,库房却把第一版发过去了,又比如多发了几本。可是发行员和库房人员很少沟通,往往发少了就少了,错了就错了,发行员并不知道,因此无法及时告知书店。
这样收到货后,书店按发货清单点货,就会发现货少了多了或者错了。但是因为书店人员面对的出版社众多,不可能一一打电话和出版社发行员核对,因此只好将错就错。书店收到书后,还要把信息输入电脑,再发书到下一级分销店,至少第三天以后才能上架。
到了结账的时候,出版社发行员按发货单和书店结账,而书店则按自己的收货单去对账,这样就导致出版社发货单和书店收货单不一致,可能双方不得不反复打电话核对,效率低下。一般出版社每3个月、半年或一年集中对账结账,这时候可能已经积累了很多出差错的发货单和收货单,更加难以理清,导致无法结算,久而久之,可能会造成一团乱麻。双方可能会都说自己的对,造成上下游的矛盾。
以上说的仅仅是在出版社发行部和书店交易环节的信息交换问题。其实问题还很多:由于缺乏全国出版信息和销售数据的支持,出版社的图书选题策划、发行印数往往是盲目的;出版社对很多书店发货后,总共卖了多少,剩下多少,往往也无法知晓;有时货都发完了,以为都卖完了,刚安排完加印,书店就大量退货。又如在内部,编辑、发行、财务部门信息不能沟通,编辑不了解所策划图书的销售、库存、回款等情况。
书业充分信息化后,出版社能够及时向书店提供最新最全的可供图书的信息,而且是电子数据,对图书内容的介绍很详细。这样书店就可以主动根据市场变化和自身的客户群来订货;加快流通速度和效率,原来可能是一周,现在可能一天就行了,只要有电子书目,货一到马上就可以上架,书目信息不用录入可以直接导入数据库;由于减少盲目的主发和错发,可以减少书店录入费用,避免出错,节约书店库房资源。而出版社可以根据书店的销售记录和销售能力,控制对书店的发货量,减少盲目发货,可以根据准确及时的市场销售动态反馈考核发行人员,编辑可以据此进行选题论证,社领导可以据此安排工作重点和发展规划。
当然,这是一种理想的状况。深圳新华发行集团技术部负责人孔成方指出,由于出版社和书店双方的信息链断裂,下游零售信息大量电子采集数据对上游出版社往往没有实际帮助,上游大量编辑信息不能及时有效传递对下游也起不到作用。这使得各个企业信息化成了只见投入不见产出,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上下游投入的人力物力、信息资源都造成极大浪费。比如现在有一些出版社自己建设网站,倒是能看到更多图书信息,可是不能支持下载、远程传输,书店无法有效利用这些信息。“希望《规则》出台能促动上下游信息互换,减少重复劳动,推动上下游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提升。”他说。
信息化目标:把市场推到你面前
为了咬合断裂的信息链,需要社店了解到信息交换带来的实际利益,从而挖掘图书信息的商业价值。分散、不准确的信息对信息的利用和交换造成了困难,因此建设全国性的可供书目将是书业信息标准化之后的又一个焦点。
为什么要沟通上下游信息?
人民卫生出版社信息中心副主任梁京对信息流在出版社经营决策和市场营销中的意义作过详细分析。
出版业是个事后看效果的行业,一旦决策失误,损失难以避免。目前,市场上图书的同质化现象十分严重,图书整体策划的个性化显得尤为重要。梁京认为,这一切都需要得到贯穿上下游的“数据”的支持,做到“知己知彼”。可供选题论证和营销工作参考的数据有出版社的发行数据、国家新闻出版署的CIP数据、出版社收集的书店数据、社店图书流通信息交换数据、第三方提供的图书数据。其中“社店图书流通信息交换数据”和“出版社发行数据”的优点在于“知己”,“CIP数据”的优点在于“知彼”,“第三方图书数据”和“出版社收集的书店数据”则重在“知己知彼”。
机械工业出版社副社长李奇则从书店的经营风险中阐释了信息的价值:“现在有许多发行集团都非常重视物流,常以自己能一天配送多少货为荣。但我到各书店调查得知,现在许多书店的进货处于盲目的、没有任何数据参考的状态。这也增加了出版社的风险。”他得出结论:“信息交换在图书流通中处在首要位置。”
在沟通信息链的过程中,标准化接口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发行部主任赵海宝称之为“抓中间带二点”。有了标准,上游出版社提供的每个品种的全面信息和下游中间商(如省批销中心)及门店的各种信息才能互通从而共享。
1995年浙江新华与下游零售店早就实现信息连通了,今年又开始尝试和科学、机械工业、电子工业、人民邮电等上游6家出版社交换数据。
“信息通透以后什么都有可能。”浙江新华信息中心主任吴键说。“比如创造新的产业模式。今后理想状况是我们的库存、销售信息直达出版社的桌面。这就相当于出版社的业务员也就是我的业务员。为什么这么说?他们也是在电脑、电话机面前,面对的也是销售额、库存这些信息,面对的是同样的市场。他们比我们的业务员更了解图书、更了解背景资料和营销配合。这就是所谓的‘虚拟企业’,从产业链看,社店是虚拟一体化的,一旦技术和协同问题解决了就可以实现。”
产品信息也是资源
上马信息系统后,浙江新华积累了很多产品信息。“既然集团在业务处理中已经投入了,我们就开始把产品信息当作一种资源来经营,把它价值最大化。做书目信息增加的成本不多,但是能带来很大的好处。”吴键说。
1997年浙江新华做了一件震撼业界的事情:开始做书目数据,一本书有32个数据项。然后利用数据库技术把所有浙版书的库存管起来,代储代运,这样一来,出版社节省了人力物力,大大降低了发行成本。
浙江新华则获得了一个庞大的书源“蓄水池”,获得了更多的客户。2000年起,浙江新华开始向贝塔斯曼提供数据,条件是贝塔斯曼的订单必须从他们那里出货。
今年经过修订,数据项已经增加到80多个,吴键指出:“我们的产品信息更个性化,比如音像产品,我们会提供几十秒的片花之类的内容。图书产品我们会有图书的精彩片断。此外还做一些关键词去标引这本书,以方便查询。比如《我的1957》这本书,会加上‘右派’‘回忆录’这样的关键词。”
他们正在建立两个库:一个是书目信息库,一个是产品实体库。数据采集是按照收到的实体图书进行的。为此建立了两个队伍:一个是初编队伍,20名专职人员负责扫描和录入,每天加工500条信息。他们加工的数据相对较少,为的是把当天的新书全部入库,让产品快速流通。另外一支20人的队伍负责精编,这是今年把图书数据项增加到80多项以后增加的。
“我们的书目跟着主业(配货)走。”做书目信息除了书店内部的卖场查询外,还瞄准电子商务网站的信息需求。“卓越网是今年我们推出这项服务后的第一个签约客户。我们提供数据,同时供货。”很显然,他们正在把信息做成给客户的增值服务,一种竞争优势。
期待中国可供书目
江苏省新华发行集团技术总监肖钢感到,一号多书、书号混乱导致数据唯一识别根本无法做到:一本书最后是否出版、定价调整、书名更改、是否可供等信息都处于不可确知状态。为解决这些问题,反映所有图书出版和可供信息的“中国可供书目”是业界心怀已久的梦想。
1997年,当当网的起点公司科文书业公司首先扛起了“中国可供书目”的大旗。当当网商品信息总监杜超宇就是亲历者之一。她说:“那时出版业对此几乎没有什么概念,我们不得不到处解释‘可供’的意义。”由于效果不佳,科文转向电子商务。
今年初,北京人天书店重新扛起了“中国可供书目”的大旗。不过,走的是类似浙江新华的道路,书目数据一方面自己使用来配货,一方面用以作为给图书馆的增值服务。该公司董事长邹进认识到,要提高图书配供的满足率,必须建立中国可供书目。
至于如何做可供书目,他有两个观点:第一,应该商业化运作。在版编目和在版书目应该是政府行为,政府应该知道自己的国家将要出什么书,出了哪些书。至于哪些书可供,由谁提供,何时供到,应该是发行商的事情。
他的第二个观点是:中国可供书目的建设应该走从企业自用到行业共享的道路。先前科文公司、联想集团、中国出版集团都曾尝试中国可供书目,都想将可供书目产品化甚至产业化,但因没有形成规模需求,所以无疾而终。
黄为东指出,可供书目可以被分成快速书目和详细书目两种商业类型。快速书目包含图书的简要信息,是书店的最大需求,用于书店采购参考、订进销存电脑管理,提供给客户作为征订依据。快速书目必须在书店到货前到达书店数据库,否则书店不得不自行录入。详细书目用于图书馆及电子商务,这是书店及图书馆开展网络业务和改善读者服务的重要前提。
大部分零售商只需要快速书目,但无论浙江新华还是人天书店的书目,都不是快速书目。真正的快速书目必须有出版社配合。黄为东说,“这样看来,陈源蒸的方案是有比较有意思的。”
图书馆自动化专家陈源蒸的方案可以说是“三位一体”的,目前他已经开发出“复合出版系统”,这是一个革命性的构想,几乎在不增加费用和操作的情况下,就可以将出版社出版的每一种图书,自动转换成为数字化形式,可同时生成纸质图书、数字图书,并产生可向全社会提供服务的标准化元数据(可生成在版书目),实现出版社的数字资产管理(DAM)。
陈源蒸说“复合出版系统”最大的实用价值在于成本低。因为可以结合方正书版、微软的Word等任何一个排版软件使用,不必额外购买独立的系统。遗憾的是,出版社应者寥寥,仅有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在试用他的软件。
在黄为东看来,因为出版社市场化程度不够,服务意识不足,参与可供书目建设的积极性不高,要调动出版社积极持久地配合可供书目建设,需要很大的外部拉动力量。可供书目的商业空间不小,但最初的建设门槛很高。目前,能够操作真正意义上可供书目的商业主体尚未出现。